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番禺局中压线路基础维修项目施工已由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广州市
2.2招标内容:2017年番禺局中压线路基础维修(对番禺供电局辖区内需更换及修补电缆盖板;电缆坑下沉、存在安全隐患的杆基、塔脚等进行维修共约300处;),项目总投资310.80万元(含税)。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每个标段1名中标人。
2.4计划工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资质废标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3. 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4. 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或以上。
5. 企业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或以上
6. 能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7. 非联合体投标。 1. 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未获得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不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
2. 未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
3. 经营范围不能涵盖所投标内容
4. 投标人不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或以上。
5. 企业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下
6. 未能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7. 联合体投标。
安全质量要求 安全质量废标条件
1. 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
2. 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1. 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发生过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或90天内发生过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
2. 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发生过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或6个月内发生过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或一年内发生过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其它要求 其它废标条件
按费率报价时,投标人所报的费率不高于100%的为有效报价;按限价报价时,投标人所报的价格低于限价的为有效报价。 按费率报价时,投标人所报的费率高于100%的;按限价报价时,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大于或等于限价的。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04日至2016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