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JXZD[2016]152-JXTRQ17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一期工程乐平站恒电位仪采购项目(0610-1642NH000584-1)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西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要求
2.1. 招标范围:乐平站恒电位仪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规模:约4万元。
2.3.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招标货物供应资格和能力的制造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原件核验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留底存档);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持本公告第4项要求资料于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