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公务车维修保养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016年10月23日发出招标公告,到报名截止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投标,根据国家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现针对本项目进行招标公告二次发布,请有投标意向的申请人提出申请。
一、 项目概况
1. 招标人简况:
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在京运行的唯一基层电力企业,是北京市装机容量最大、供热能力最大的热电联产企业,被北京市确定为首都东南热电中心。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的东南部,朝阳区王四营乡观音堂村境内,电厂北侧为广渠路、广渠路北侧紧靠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南侧为观音堂路;西侧为高碑店路,高碑店路西侧为观音堂村;东侧紧邻北京市东五环路。厂址地理位置坐标为E 116°8'9″,N 39°56'17″。
2. 项目名称:2017年公务车维修保养工程。
二、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公务车维修保养工作。
工期要求: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 投标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具有符合本标要求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汽车维修资质。
3. 投标人近5年有类似本工程的公务车维修保养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重组、冻结;近三年未发生经济诉讼情况。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过往没有关于投标的不良记录。
6. 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 报名时间及携带相关资
2.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4日10:00起至2016年11月11日10: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