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局DICP功能深化和OMS功能建设施工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下达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广电计(2016)3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建设资金为技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
建设规模:珠海局DICP功能深化和OMS功能建设施工,项目总投资为420.46万元。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0日(具体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招标范围:珠海局DICP功能深化和OMS功能建设施工,实现DICP二期规划内容建设,包括计划策略、专业应用运行操作、安全控制、厂站端信息集成等功能的应用需求的完善实用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叁级或以上资质。
3)、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
5)、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 0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4 时 00 分至 16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