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3.8兆瓦分布式太阳能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洪发改能源字【2016】26号)文批准建设,所需资金已经落实。现对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监理实行公开招标,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3.8兆瓦分布式太阳能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
(2)建设地点:包括南昌县和进贤县污水处理厂。
(3)建设规模:南昌县和进贤县污水处理厂内利用池体及厂区空地建设3.8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利用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3.8MWp,共安265Wp太阳能光伏组件14388块,实际装机容量为3.81282MWp。其中南昌县污水处理厂装机容量2.1MWp,安装265Wp太阳能光伏组件7920块;进贤县污水处理厂装机容量1.7 MWp,安装265Wp太阳能光伏组件6468块;
(4)工程总投资:本项目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680万元;
(5)本项目监理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3.6万元;
(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7)工期要求:总工期260天。
二、监理范围: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3.8兆瓦分布式太阳能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全过程监理。
三、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投标人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