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电制冷机购置项目招标。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电制冷机购置项目;
2.2招标范围:购置一台电制冷机组及其运行所需开关柜、启动柜。
2.3供货期: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70日天内完成设备交货。
2.5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2.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有其所代理的电制冷主机品牌制造商直接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还须提供代理的电制冷主机品牌相关有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3投标人为电制冷主机产品制造商的,必须具有相关有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4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3.6投标单位必须提供2013年1月1日至今同类产品销售合同至少一份(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无论“代理商”或“产品制造商”,一个投标单位只能投标一个产品,且生产商和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