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饶平项目分公司#3、#4塔附属设备、烟道支撑及公用系统设备防腐刷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饶平项目分公司#3、#4塔附属设备、烟道支撑及公用系统设备防腐刷漆工程
2、工程规模:2×1000MW
3、服务地点:广东。
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饶平项目分公司#3、#4塔附属设备、烟道支撑及公用系统设备防腐刷漆工程。
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5、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始一年。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6.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高空作业人员具有高空作业资质;施工单位应具有五家以上类似合同施工的业绩,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6.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