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1633091
受合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合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17年度城市燃气工程设计单位框架招标(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行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合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17年度城市燃气工程设计单位框架招标(第二次)。
1.2 项目概述:合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17年度城市燃气工程新建、改扩建、技改措施等施工图设计,以及总投资50万元以上单个中压管道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深度要求按照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中压管道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编制规定》。
1.3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1.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如果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相关资质证书到期且未成功取得资格延续的,合同自动终止。
1.5 招标范围:合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17年度城市燃气工程新建、改扩建、技改措施等施工图设计,以及总投资50万元以上单个中压管道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1.6 本次招标以框架的形式,拟选择两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单位,综合评分排名前两位的投标人中标。项目的分配执行由招标人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安排。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3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 GB1);
2.4 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市政燃气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
2.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或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2.6 投标人拟派设计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或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执业资格,至少5年以上城市燃气设计经验。
2.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8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