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对以下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竞标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富川金子岭风电场220kV送出等工程(激光测距仪购置)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项目概述:根据本局富川金子岭风电场220kV送出工程、富川朝东风电场220kV送出工程两个项目的建设生产需要,本次需购置激光测距仪2台。
4、采购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项目一: 富川金子岭风电场220kV送出工程
1 激光测距仪 IMPULSE200XL 详见技术规范书1 1 台
项目二:富川朝东风电场220kV送出工程
2 激光测距仪 IMPULSE200XL 详见技术规范书2 1 台
要求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
供货地点:广西贺州市建设东路206号
5、招标代理编号:GC16YDGXDWHZ-W047
6、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7、项目专业类别:基建项目
8、投标有效期:60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企事业法人或具有企事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未提供授权书将不予接受),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或冻结,濒临关闭、破产等状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经营范围需包含仪器仪表生产或销售。
(6)供应商在投标(采购)文件中提交本企业(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提交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并提供书面声明承诺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真实有效(注:企业信息查询页面打印不能用截图打印,必须用打印网页形式打印)。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的方式: 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请持以下要求材料于【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