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包头供电局2016年10月份(主网)维护材料采购项目)经包头供电局批准建设。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对该项目采用公开的方式进行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的投标人踊跃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局2016年10月份(主网)维护材料采购项目01标段;
2. 项目编号:0730-166012NM0185/01
3. 招标内容:CPU,8核处理器、电源、静音风扇、硬盘1TB、内存、显卡、主板、机箱、光驱、液晶屏24寸,LED背光、超5类网线、带屏蔽水晶头等材料,具体规格型号、参数、数量等详见采购一览表【附件一】;
4. 标段划分: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5. 资金来源:生产维护费;
6. 供货地点:调度处、东河供电分局、青山供电分局、昆山供电分局、输电处;
7. 供货时间:招标人指定时间;
8. 投资金额:5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专用):详见采购一览表【附件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通用):如下:
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
2. 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3.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4.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6. 所投货物应为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注明的类别,且需具备该项目要求的专业资质
7.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备同类项目实施的成功案例;
8. 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符合以上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
三、投标报名
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04日至2016年11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00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