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61000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抗美援朝纪念馆改扩建工程已由辽宁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社会[2015]9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及市预算内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抗美援朝纪念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抗美援朝纪念馆改扩建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抗美援朝纪念馆位于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7号。北侧为表厂路,南侧为花园路,西侧为花园东路,东侧为山上街。 抗美援朝纪念馆总用地面积182475 平方米,改扩建总建筑面积29982.9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纪念馆及附属公共建筑,建筑面积 24508.9平方米;改造全景画馆,建筑面积3150 平方米;维修纪念塔及地下附属建筑,建筑面积2324 平方米;外部广场、停车场等其他配套设 施。工程概算约3.52亿元,建设期两年。
2.2招标范围:泛光照明工程所含设备材料等的供货、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保修、售后服务等。(说明:数量、主要参数、规格形式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详见投标人须知。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合同估算价:190万元(人民币)
2.4计划工期:计划于2017年3月1日开工,2017年4月30日竣工,共计61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以下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均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 2016 年11月4日至 2016 年11月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