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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1#、2#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筑与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乌鲁木齐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1#、2#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筑与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受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委
 乌鲁木齐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1#、2#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筑与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受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1#、2#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筑与安装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
 
标,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主管单位: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序号
 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售价(元 人民币)
 
1
 建筑施工
 包括本工程的脱硫及脱硝改造工程建筑施工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工艺、电气、控制系统等设备的安装,单体试运,配合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试运和系统性能
 
验收试验及工程质量保证期内的安装工程范围内的保修)。
 2000
 
2
 安装施工
 本工程的脱硫及脱硝改造范围内的所有安装施工工作内容(包括:工艺、电气、控制系统等设备的安装,单体试运,配合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试运和系统性能
 
验收试验及工程质量保证期内的安装工程范围内的保修)
 3000
 
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1#、2#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2、工程拟建总规模:一期工程为4×200MW抽汽供热机组。
 
3、本期规模:2×200MW机组。
 
4、项目地址:位于乌鲁木齐市东南约8公里处,西临城市规划区边缘,靠近热电负荷中心,是新疆单机容量和总装机容量最大的主力发电厂。
 
5、计划工期:1号机组通烟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 ,2号机组通烟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
 
6、项目实施:项目由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实施。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资格后审)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1 建筑施工标段:
 
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 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 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施工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5 具有300MW机组及以上与招标内容相同/相近的近5年内至少3个类似运行业绩。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至少3个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和具体的联系方式,以便招
 
标方进行确认。
 
6 财务状况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10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1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2 安装施工:
 
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 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至少5个300MW级及以上等级机组与招标内容相同/相近工程运行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合同
 
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联系方式等)并提供相应的最终用户使用情况证明及买方联系人电话及地址,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此作为证明才认为有效。
 
5 财务状况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 在最近三年内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9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公告时间:2017年5月10至5月16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5月10至5月16日17时整止。
联系人:钱工
手    机:13683613533
办公电话:010-51957412
Q  Q:  1810533483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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