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DF0710SB16DG-0726
二、招标内容:DFAC轻型商用车分公司B07驾驶室改型制造(2017款)项目
三、招标货物技术要求及交货要求:见招标文件第I卷第六章
*四、制造商资质要求
4.1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4.2 制造商压力机设备不得低于800T,需有数控加工设备,设备台面不小于2m*4m,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3制造商应具有模具设计能力和模具制造经验,近3年(2013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内模具制造销售收入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投标时需提供用户清单(含用户联系方式),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六、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买方(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卖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 合同签订生效后,卖方出具图纸,双方会签确认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预付款;
2. 模具在买方工厂安装完成,并经买方预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的货款;
3. 终验收调试合格后,且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税率为17%的合同全额增值税发票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的货款;
4. 质保期满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余款;
5. 货款为80%半年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和20%以银行现金转帐方式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