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盐酸液碱代储项目(招标编号:58HJ201611D07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简介及范围:
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饶平县东南部的柘林镇,处在大埕湾与柘林湾之间,共有四台(2×600MW+2×1000MW)机组,均已建成投产。招标范围详见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本条款中的所有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项目的厂商;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且生产厂家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且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资格;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投标单位或生产厂商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投标人应有同类项目的销售业绩,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且无事故发生。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现象,将在资格审核中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合同、用户证明等)。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