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GOC-2016ZF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公司运行分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电网公司运行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见“附件1:招标范围、工期、专用资质条件、保证金(非物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
3.1.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相应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3.1.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1.5、投标人近三年内须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有完善的技术文件和管理制度。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2专用条款
见“附件1:招标范围、工期、专用资质条件、保证金(非物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1月11日至11月18日,每天9:00-11:30、13:30-16 :3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