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销总公司煤质化验设备采购组织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情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销总公司煤质化验设备采购。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招标编号:LAZBSB-2016-0234。
2.4招标内容:王庄煤矿运销总公司煤质化验设备一套。
2.5交货地点:设备的使用单位。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2.7技术规范要求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所供设备合法的生产制造资格。
3.2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检察机关在开标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5近三年同类型业绩(至少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合同1份)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4.1时间:2016年11月11日~2016年11月17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双休时、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