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丰县林业局 拟造林的 海丰县 S241 线可塘镇区北门路段和省道 S335 平东段景观绿化工程 ,已由 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海丰县S241线可塘镇区北门路段和省道S335平东段景观绿化工程,工程造价3763978.85元,其中海丰县S241线可塘镇区北门路段景观绿化工程,工程造价812997.32元;海丰县省道S335平东段景观绿化工程,工程造价2950981.53元,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条件具备,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2.2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海丰县S241线可塘镇区北门路段和省道S335平东段;
2.3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广东省营造林检查验收办法》(暂行) 及《该工程项目设计》要求。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省级林业有关部门核发的 造林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的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到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处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