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大架子山风电场华锐风力发电机组发电量(主控系统)提升改造。
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闫家镇。
3.招标内容:
改造范围:大唐桦南大架子山风电场66台风力发电机组。
改造工期:暂定2016年12月10日-2017年01月10日。
改造目标:技改机组的平均发电能力提高5%以上。
注:详细的服务范围及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4.合格投标人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的经营范围 应包括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关要求。
(2)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应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投标人具有同品牌风力发电机组主控系统升级改造的相关经验,具有60台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主控系统升级改造的良好运行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有同品牌风力发电机组主控系统升级改造后取得的中国电力科学院颁发的低电压穿越测试认证证书;
(7)投标人具有有资质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同品牌风力发电机组主控系统升级改造后功率曲线测试报告或评估报告,电量提升超过5%;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21日的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7.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申请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投标报名申请表,并按要求将申请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邮箱 即可完成报名。请投标人在发送报名邮件时邮件主题按以下格式填写:报名表+桦南大架子山华锐风力发电机组发电量提升改造+投标人名称;如未按本格式填写邮件标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因此而发生错报、漏报等所引起的责任。
8. 招标文件发售:520.00元人民币/套。并按要求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确认单(附件二)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文件售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