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生产各类维护及物资采购项目招标。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三、项目概况:2×660MW空冷机组工程。
四、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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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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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煤接卸项目 |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进行火车煤接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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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 氨 |
1000吨,液氨/浓度≥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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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及后勤服务项目 |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职工食堂及后勤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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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项目 |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保安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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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膏清运及销售 |
石膏约12万吨,其他详见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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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渣清运及销售 |
炉渣约20万吨,其他详见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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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清运及销售 |
粉煤灰约28万吨,其他详见技术规范 |
注:招标范围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保障、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各标段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火车煤接卸项目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注册资金不小于20万元;
2、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3、具有600MW机组及连续3年(2014~2016年)的火车煤接卸业绩,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文件材料(其他材料无效);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无在中国境内各单位不良服务劣迹。近三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从事相关工作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二)液氨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投标人企业成立年限不少于5年。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则必须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则必须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类)及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或货源证明材料。其承担运输的企业必须提供《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车辆及人员必须具有经过年检的许可证。
5、投标人无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7、未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意,不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
8、 能组织长期稳定的货源,具备运输、销售液氨产品的资格和能力;
9、投标人必须承诺如中标在合同执行阶段不得以原材料涨价等理由提出涨价、降低质量标准等影响招标方利益和工程进展的要求。
(三)食堂及后勤服务项目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
2、具有完成本项工作的能力,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具有从事与该项目类似的业绩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文件材料(其他材料无效)。
3、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款和说明等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被招标单位拒绝。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被相关部门限制后禁止参与投标。
(四)保安服务项目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3、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自行招用保安员备案登记证。
4、具有完成本项工作的能力及从事与该项目类似的业绩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文件材料(其他材料无效)。
5、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款和说明等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被招标单位拒绝。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被相关部门限制后禁止参与投标。
(五)石膏、炉渣、粉煤灰清运及销售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具有完成本项工作的能力,具有石膏的经营、利用相关资质,注册资金不得小于¥50万元。具有从事该项目标的销售、处理3年以上的业绩,具有地方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评价意见。或具有运输企业资质及满足本项目的运输能力。
3、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款和说明等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被招标单位拒绝。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1.时间:2016年11月21日~11月27日.
九、招标文件获取:
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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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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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火车煤接卸项目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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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液 氨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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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食堂及后勤服务项目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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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保安服务项目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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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石膏清运及销售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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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炉渣清运及销售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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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粉煤灰清运及销售 |
1600 |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招标文件。
2.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