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中和川河道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地形测绘、地质勘察(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C2016-027-1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中和川河道治理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扎兰屯市堤防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地方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地质勘察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堤防2.808km,新建护岸6.840km分别为:
(1)新建水佃沟雅尔根楚段左岸堤防0.799km,对应桩号0+000-0+799,新建右岸堤防0.811km,对应桩号0+000-0+811;
(2)新建水佃沟水佃村段左岸堤防0.609km,对应桩号0+000-0+609,新建右岸堤防0.589km,对应桩号0+000-0+589;
(3) 新建中和川大通道大桥下游左岸护岸3.375km,对应桩号0+000-3+375;新建右岸护岸3.465km,对应桩号0+000-3+465。
本次工程的主要工程量为浆砌石8.35万m3,基础开挖30.49万m3,基础回填17.95万m3。
招标范围:
一标段: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中和川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全部内容。
三标段: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中和川河道治理工程地质勘察全部内容。
2.2工期:一标段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三标段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若中标单位未按时提交成果,按照1000元/天的标准提交违约金,提供成果时需要纸质及电子版同时提供,份数按审查要求。
2.3建设地点:扎兰屯市中和镇
2.4招标控制价:一标段49万元;三标段1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需要具备水利工程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地质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配备的相应人员,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提供投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23日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