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泾阳县太平中心卫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泾阳县太平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泾阳县太平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JYCGW2017012
五、内容和要求:医疗设备采购 (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概算投资:28.6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有意者请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申请报名。
七、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01月23日至2017年01月25日
每日8:00-12:00时,14:00-18: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