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丹徒区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已经镇江市水利局、镇江市财政局以镇水发[2017]20号批准兴建,项目建设单位为镇江市丹徒区重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为中央、省级财政补助和区级财政配套。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丹徒区境内。
(2)工程规模:更新改造灌溉渠道5.20km,配套渠系建筑物114座;整治塘坝4座,新建、改造引水堰闸19座(其中新建6座、改造13座),新建、改造各类灌溉泵站19座(其中新建10座、改造9座,共配备计量设施19套);新建排涝泵站10座,新建、改造排水闸(涵)13座(其中新建11座,改造2座),整治排水沟道16.01km。
(3)计划工期: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
3. 本次招标监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丹徒区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
4、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投标人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水利行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4.2经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及投标项目总监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行贿行为记录。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7年2月4日17:30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