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1740STC10844
受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的下列设备的采购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范围:吸排车 数量 8辆。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
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
有关技术及规格的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书》。
★2.合格投标人: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所供设备必须采用国内外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产品质量优良、维护成本低、各项消耗指标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节能降耗、便于维护的要求。
3)投标人须提供在大型钢铁企业同类型设备良好稳定运行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
3.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
4.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0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