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详见技术规格书。
2.使用功能:详见技术规格书。
3.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5.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6.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已审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备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物资准入资格,且准入范围覆盖招标产品,并提供入网准入证(在有效期内中油入网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重大法律纠纷; 4、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5、须提供2014年至今珠光膜经营业绩累计1000公斤以上。须提供供货合同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包含:货物品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同时提供相应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 6、中标候选人每次送货须设专人送货验收,办理结算等相关事宜; 7、中标候选人须免费提供测试样品50kg,经工厂测试合格并出具书面报告后,方可签订框架协议。在测试过程中,最多允许1次对样品质量进行修正,修正后仍达不到测试合格标准的,将依次由第二、三中标人提供测试样品; 8、本招标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为447000元人民币; 9、2017年珠光膜框架采购数量为模拟量,实际采购量以每月订单为准;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付款条件:当月货到验收合格后,下月付90%货款,剩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到期后付款。每月付款总额的60%以上为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投标,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2月03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2月08日 17时00分00秒
1、凡投标者,请于 2017年 2 月 3 日至2017 年 2 月 8 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