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火驱烟道气提高采收率先导试验更新井--钻井工程
2.招标范围: (1)采油一厂火驱烟道气提高采收率先导试验更新井3口井,0.4315万米进尺。其中:0034A井设计井深:1450米(注:不含钻机补心高);0016A设计井深 1425米;0024A设计井深 1440米。 (2)钻前施工。 3、承包方式:该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的方式其中:油管、套管、采油树及按规定必须甲供的材料为甲供材料,其余为乙供。 4.实施地点:采油一厂红山嘴红18井区红48断块。 5.工 期: (1)单井工期执行钻井工程设计 (2)总工期:至2017年12月31日前。 6.技术要求:执行红山嘴油田红18井区红48断块0034A钻井工程设计、红山嘴油田红18井区红48断块0016A钻井工程设计、红山嘴油田红18井区红48断块0024A钻井工程设计。 7、其它:招标工作量及井型均为预计,如发生地质变化情况甲方有权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CY1-2016-099的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自然人投标; 2、投标人应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钻井资质证书”和“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钻井资质证书”,并取得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市场准入证且准入范围、施工能力、资源配置等满足本项目需求。 3、必须具备ZJ20B及以上井架; 4、近年财务状况良好;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诉讼案件; 6、质量安全:投标人必须持有效并与本工程相适应的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HSE)准入证”;通过了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近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2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2月08日 09时29分00秒
1、凡有意投标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2017年2月3日---2017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