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大连第二热电厂背压机组新建工程(2×50MW背压机组)项目概况:
本项目厂址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部,大连原五二三厂厂区内。本工程拟建设2×350MW供热机组+2×50MW背压机组,本期先建设2×50MW背压机组,配套建设2×490t/h高压煤粉锅炉及相应辅助设施。本项目于2016年5月28日开工,计划于2017年12月底完工。
1.2招标范围(详见附件一)
2.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合格的申请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制造、采购、调试的能力的制造厂商,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设备制造商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的有效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证书(文件);
2.1.3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2.1.4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3)近三年在华能系统内无有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2.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申请;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申请;
2.1.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5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2月3日9:00起至2017年2月7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