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复杂原油一体化橇装处理装置物资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范围及数量:复杂原油一体化橇装处理装置(详见技术要求),数量1套,详见附件5:《货物需求一览表》; 标包划分:1个标包;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
2.使用功能:详见招标文件
3.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4.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5.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进展情况: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 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制造商; 2. 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网络准入资质,准入资质在有效期之内,且准入品种涵盖 “26990101 其它通用机械设备”的制造商(注:以中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为准); 不具备上述资质的,须在投标前取得吉林油田公司物资管理部审批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审查表》,凭审查表参与招标。中标后,凭中标通知书及审查表办理相关准入手续; 3. 投保人提供的产品应是技术先进的成熟产品,并且有同类型产品在本规格书中所提供的环境条件下成功运行的经历; 4. 投标人必须拥有在石油石化行业至少成功应用1套复杂原油一体化橇装处理装置的良好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及用户使用评价,投入实际运行的工程主管部门的名称、所供设备的详细类型,应用地点等)。买方保留证实所供设备性能的权力,如有必要,可到现场调查; 5. 成套设备中涉及的压力容器等设备要符合国家相关资质、报检等一系列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锅炉制造企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6. 卖方在国内的销售具有良好的信誉,并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机构具有充足的维修测试工具,达到一定的服务能力; 7. 应具有与本套装置设计、制造相关的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8. 橇装设备外形图定型后,需经买方外观效果审核通过后方可制造; 9.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 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1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1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2月03日 0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2月07日 16时00分00秒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本项目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03日至2017年02月07日,上午8:00-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