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锅炉用煤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WX2017-04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锅炉用煤
名称 数量 低位发热量 灰分 水份 含硫量 粗度 含矸率 挥发分 备注
锅炉
用煤 吨 (MJ/KG) (﹪) (﹪) (﹪) 0-3
毫米 0-6
毫米 (﹪) (﹪) 以煤检报告为准
2000 ﹥20.93 ≤12.5 <8 ≤0.4 <30 <60 <1.5 >25
≤37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按照合同约定供货
合格的竞标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煤炭经营范围许可合格的营业执照;
3、生产商需有煤炭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行管部门提供)
4、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煤炭生产商代理经销授权书或合同书。
投标人报名要求: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③ 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证件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
④ 生产商需有煤炭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行管部门提供),代理商提供生产商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 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煤炭生产商代理经销授权书或合同书。
⑥ 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盖公章一套)。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2月4日—2017年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