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7年高新区森林防火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7年高新区森林防火器材采购第(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审批单NO:9号要求,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对其2017年高新区森林防火器材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XY-WHS-HW-2017-154)
(二)项目名称:2017年高新区森林防火器材采购
(三)采购预算:37万元(含财政资金37万元,其他资金/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谈判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3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WHXY-WHS-HW-2017-154)
(2)项目包名称:2017年高新区森林防火器材采购
(3)类别:货物
(4)期限:10天
(5)质保期:2年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安装和服务;
2.供应商所投主要产品(风力灭火机、油锯、割灌机)如非自已生产,须出具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制造商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所投产品检测报告、二阶段形式核准证书。(以上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制造厂家公章)。
3.供应商所投主要产品(防火服、防火鞋)如非自已生产,须出具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制造商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所投产品检测报告。(以上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制造厂家公章)。
4.供应商或生产厂家须在武汉本地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备品备件库,能及时、稳定地提供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并提供售后机构的证明资料(需提供至少一个售后服务网点的地址);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类似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
7.供应商须提供公司注册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年2月7日至2017年 2月10日(北 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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