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城中支行装饰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城中支行装饰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城中支行装饰工程
2.2工程地点:大丰区人民南路90号
2.3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340.56㎡
2.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自筹
2.7招标范围:(一~三层支行、四层食堂)室内装饰、室外装修、水电、空调、消防、结构改造、屋面改造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或虽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以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为准)。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3本项目联动门、卷帘门、防盗门以及防护仓须达到国家A类标准,实际施工时须出具上海或北京地区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以及生产厂家的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应在2017年 2 月 8 日8:00至2017年 2 月 12 日18:00前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