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项目低压无功功率补偿屏设备采购招标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项目低压无功功率补偿屏设备采购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JLZQH-ZB-2017043HW
1、招标条件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项目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许可[2016]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低压无功功率补偿屏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采购货物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项目低压无功功率补偿屏设备采购
2.2招标范围:
车间
型号
单位
数量
冲压车间
TSC405 405kvar
台
4
TSC360 360kvar
台
4
焊装车间
TSC-W△/360 360kvar
台
18
TSC360 360kvar
台
22
涂装车间
TSC405 405kvar
台
6
TSC300 300kvar
台
14
总装车间及技术中心
TSC360 360kvar
台
14
联合动力站房
TSC405 405kvar
台
10
精益中心
TSC360 360kvar
台
1
IT核心机房
TSC360 360kvar
台
1
污水处理站
TSC360 360kvar
台
1
管控中心
TSC405 405kvar
台
1
总计:
台
96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交货到本项目变电所设备生产厂家。
2.4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5交货地点:本项目变电所设备生产厂家(吉林瑞科汉斯电气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制造、供应、运输、指导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企业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所提供的产品如为国家强制性认证序列内的,其产品须具备3C认证。
(4)所提供的产品应具备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满足招标公告中第3.1条款的规定。
3.3投标人近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完成的同类或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且具有良好的信誉。(注:合同主体方为投标人自身)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4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4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