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人防国防教育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人防国防教育馆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项目资金来自上级拨付专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人防国防教育馆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国防教育馆所需展示器材、活动器材、工具设备、零件耗材、多媒体设备、道具模型等设施;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
2.4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布置、调试、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2.5采购预算:295.7089万元;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销售本次采购货物及承办展览展示的经营范围;
(7)提供相关多媒体软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b.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8日至2016年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及纳税证明材料(提供2016年7月-12月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完整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自行编写无效,要求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予受理)。以上材料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