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明光河中塘至顺龙延长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腾冲市明光河中塘至顺龙延长段治理工程,项目已由保山市水务局(保水【2016】33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腾冲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明光河位于云南省腾冲市北部明光镇境内,属伊洛瓦底江流域瑞丽江水系龙川江上游,发源于腾冲县明光乡中河头,源头海拔高程3263m ,由北向南流经明光、固东,至固东汇入瑞滇河,转东南向流至曲石乡汇入界头小江,以下称龙江,继续自北向南流,经团田后转西南向流出腾冲境入德宏州梁河县,以瑞丽市弄岛出国境流入缅甸汇入伊洛瓦底江,注入印度洋。
云南省腾冲市明光河中塘至顺龙延长段治理工程位于明光镇境内,主要内容是:河道河堤加高培厚、护砌,建设河道防冲齿墙。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一标段(合同编号TCS-HDZL17-MGH-01):河道河堤加高培厚、护砌,建设河道防冲齿墙。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要求申请人具备下列要求: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申请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或水工堤防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承担过同类施工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投标申请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取得安全许可证,且年检合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投标人为云南省省外企业的应具有进入云南省水利建筑市场备案证。
3.2联合体申请人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7年02月08日至02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
《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套,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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