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弥勒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Ⅱ)八标段(太阳能频振式杀虫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标王 热搜: 海口  海口电厂  东方电厂  钢球  华润电力  试验  输送机  调试  脱硫  起重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新闻 » 正文

云南省弥勒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Ⅱ)八标段(太阳能频振式杀虫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约谈人】委托,对云南省弥勒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Ⅱ)八标段(太阳能频振式杀虫灯采购项目)

 受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约谈人】委托,对“云南省弥勒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Ⅱ)八标段(太阳能频振式杀虫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应谈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弥勒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Ⅱ)八标段(太阳能频振式杀虫灯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FCZB-ML2017002
2.3招标范围:太阳能频振式杀虫灯500盏(竹园镇配200盏(台),朋普镇300盏(台))
2.4预算价:900000元
2.5供货期限:60日历天内,将产品运输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所有设备。
2.6付款方式:供货商完成供货后,负责安装、调试及维护,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 95%,5%做为质保金。 2.7售后服务周期:2年。 2.8售后服务要求:定期检查,在接到采购人维护通知后尽快到达维护地点,完成维护工作,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应谈人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应谈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无亏损;
(三)近期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保证售后服务,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如是经销商须按谈判要求提供原厂商投标产品的授权函原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否则投标视为无效;
(五)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其他要求:
1、如省外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须在云南省设有分公司(需提供入滇证明)在云南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为保证售后服务,应具有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售后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绿色防控证书。
3、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国家级检测报告,技术要求应在检测报告上有所体现。
4、投标人在竞争性谈判现场需提供产品样品;
5、投标人须具备齐全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投标货物要求)、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6、招标代理公司不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投标申请人自行到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标前提供即可,并在有效期以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谈者,请于2017年02月09日至2017年0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招聘 | 网络宣传 | 招募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