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乡道永兴至崇德公路改建工程监理招标
项目编号: ZZ70132GC0455-011
1.招标条件
明水县乡道永兴至崇德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5]203号文件、明发改[2016]76号文件批复。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明水县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贴和明水县人民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明水县乡道永兴至崇德公路改建工程监理
2.2项目地点:路线起点位Y004乡道(即永兴镇至崇德镇乡道)与明三公路交叉处,终点位于Y004乡道(即永兴镇至崇德镇乡道)永发村至张家油坊之间,距张家油坊540米。
2.3项目规模:三级公路,路线全长20.021公里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7年4月25日,完工日期2017年10月25日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合同段 标段长度
(Km) 地址 主要工程内容
J1 20.021 明水县永兴至崇德镇沿线 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现场工程监理经验,近三年(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已交工项目)担任过至少1项同类工程总监职务。
3.3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中实施信用记录核查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27号),投标企业需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2月 8 日至 2017 年 2 月 12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2 时至 4 时(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