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北通信传输室改造工程电力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北通信传输室改造工程已经《太原铁路局关于下达2016年基本建设及运输设备更新改造等计划的通知》(太铁计〔2016〕2007号)、《太原铁路局关于太原北通信传输室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太铁计函〔2016〕588号)批准同意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太原铁路局太原通信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电力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太原北通信传输室改造工程。
2.1.2 主要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1.3 主要项目内容:新建太北传输室(397.39平方米),配套电力改造。
2.2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为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项目 (不含甲供设备购置)。
2.3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为电力施工(DLSG-01)1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太原通信段管内。
2.5 工 期: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备省、部级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质量状况良好。
3.4 投标人须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3.5 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2014年-2015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6 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2015年2月-2017年2月)内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无被责令暂停投标情况。其证明材料需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关键页(包含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工期、金额、双方签字盖章页)。
3.7 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具有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工程施工管理方面五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
3.8 近几年有较好的安全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4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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