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交通非现场执法取证系统建设监理的公开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对虹口区交通非现场执法取证系统建设监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2)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不接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收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5)本项目不接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6)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包括乙级)资质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虹口区交通非现场执法取证系统建设监理
2、招标编号:SHXM-10-20170203-066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HK-17C008)
3、预算编号:10-16-1658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虹口区交通非现场执法取证系统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
5、交付地址: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指定
6、交付日期: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指定
7、采购预算金额:688000(国库资金:688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等目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2-07 10:04:5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2-27 23:59:59截止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