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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泗浦核心区东湖二期绿化工程招标今日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黄泗浦核心区东湖二期绿化工程招标信息详情1.张家港市东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黄泗浦核心区东湖二期绿化工程已经获得由张家港市发

 黄泗浦核心区东湖二期绿化工程招标

信息详情
1. 张家港市东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的 黄泗浦核心区东湖二期绿化工程 已经获得 由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发改许【2014】395号文 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黄泗浦生态园核心区 ; 招标类型: 公开招标 
(2) 工程规模: 绿地面积约340174.5平方米,估算造价约2260万元
(3) 工程内容: 土方平整、绿化种植及养护等 
(4)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 年3月25日至 2017年8月21日 招标工期:150天 
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黄泗浦核心区东湖二期绿化工程 ;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 1 个标段的资格审查。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须是2017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类)一级或2017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园林绿化工程专业)Ⅰ组单位;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 执行。(注:在本工程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 张家港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处 备案通过的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预审时需提供《张家港市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备案表》原件。) 
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
(2)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2、业绩要求:
近4年承担过2个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6.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由评委专家组成的预审组负责。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不良行为记录、不诚信记录(包括工程无故拖延,不竣工验收、无理由不缴纳养护期考核扣款)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投标申请人各类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或虽然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已经到期,但能够提供相应资质审批机关最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正在办理其资质年检、就位或延续的书面情况说明。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如果投标申请人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虽然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申请,原发包人书面同意其参加其他绿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7. 资格预审时授权委托人及投标人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附有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和近6个月(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下同)以上养老保险原件或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彩色打印件;项目责任人须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以及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连续交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原件;
8.投标人必须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张预办[2012]13号文)的规定,提供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或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报名项目负责人,查询有效时间为公告报名开始时间至资格预审结束时间止; 
9. 杜绝借资质、挂靠等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10.企业近三年(2014年1月~2017年1月,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1500万元以上(造价以施工合同或最终审计报告为准)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纯绿化工程或综合性景观绿化工程均可。如果是综合性景观绿化工程,则其中的纯绿化部分造价必须在1500万元以上。)该工程业绩需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或提供网址备查;若是张家港本地业绩,且开工日期为2014年1月1日以后的,需提供《张家港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或其他备案部门的备案证明。该工程业绩可以与上述项目负责人的工程业绩重复使用,也可以另外提供其他工程业绩(不含养护工程),资格预审时须对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决算审计报告(或工程决算报告)等原件进行审核;
11.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招标投标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入围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八、其它事项: 
1.资格预审时间、地点已在报名时领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写明,不再另行通知。
2. 报名经办人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附有法人委托书),报名时报名经办人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
3. 报名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以及本单位为委托代理人(报名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连续交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原件。
4.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情况,将在资格预审后投标人领取的招标文件中加以明确规定。
5.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 请申请人于 2017年2月8日至 2017年2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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