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旅游景点沿线和高速公路沿线及出入口危旧房屋整治(万朝镇高速公路沿线)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石柱县旅游景点沿线和高速公路沿线及出入口危旧房屋整治项目 已由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石发改审【2016】9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朝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财政资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柱县旅游景点沿线和高速公路沿线及出入口危旧房屋整治(万朝镇高速公路沿线)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柱县旅游景点沿线和高速公路沿线及出入口危旧房屋整治(万朝镇高速公路沿线)工程;
2.2 建设地点:石柱万朝镇高速公路沿线;
2.3 建设规模:万朝镇122户,房屋加固30245㎡,墙体改造52605㎡,瓦屋盖改造16718㎡。
2.4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瓦屋面、瓦条、青瓦屋面翻盖、青瓦垛脊、外墙漆、封檐板、仿青砖墙裙。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120日历天。
2.6 工程投资:约251.3万元。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 月 8 日起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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