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皖国路区域排涝工程—团结路明渠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皖 H4 — 2017 — 0009 ( WG )
发布日期: 2017 年 02 月 08 日
1. 招标条件
1 . 1 项目名称:潜山县皖国路区域排涝工程—团结路明渠工程
1 . 2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机关名称:潜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许可 [2015]68 号)
1 . 3 招标人:潜山县城市管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 . 4 资金来源:财政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 1 项目实施地点:潜山县城
2 . 2 建设规模:本项目采取明渠和箱涵结合的形式进行施工,其中:排水明渠约 232 米(桩号 K0+00 ~ K0+70 段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排水箱涵约 140 米。投资规模约 468 万元
2 . 3 计划工期: 90 个日历天
2 . 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 . 5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或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投标企业诚信库的投标人可于 2017 年 02 月 08 日至 2017 年 02 月 14 日 17:30 前
4.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605元/套,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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