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石化容器制造基地项目C7探伤室电平车基础工程招标
信息详情
项目名称:大型石化容器制造基地项目C7探伤室电平车基础工程
发布日期:2017年2月8日
招标编号: CFHI-SH-2017-66
1、招标内容:
C7探伤室电平车基础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七章等相关内容。
有意愿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招标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2、项目建设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前盐村一重集团大连石化装备有限公司。
3、工期:合同签定后30天内完成。
4、投标保证金:不得低于投标报价的1%且不得高于投标报价的2%,为避免递交保证金的过程泄露投标报价,请投标人在规定的价格区间内自行确定投标保证金金额,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5.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未出现有影响的质量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
5.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6、报名要求:
6.1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只带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劳务合同原件、社保证明原件;⑤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等;⑥以上材料原件及其每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套。
6.2原件可由官方网站可查询到的信息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文件替代;原件在报名现场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即可返还。
6.3签字或盖章必须是亲笔签名或公-安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6.4报名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6.5报名时间:2017年2月8日起至2017年2月14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纸质图纸费用另计,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