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十路限高架以及渤海十五路道口封闭设施项目招标
一、项目名称:渤海十路限高架及渤海十五路道口封闭设施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渤海十路限高架以及渤海十五路道口封闭设施项目位于临港经济区铁路与渤海十路交口处,铁路道口两侧设立限高架,确保过往车辆安全。限高架高4.5米,总宽度30.5米,总高5.79米,共计两处,分别位于铁路沿线南北两侧。
渤海十五路与辽河道交口铁路两侧设置活动推拉门,对过往铁路的车辆进行管制,活动推拉门材质采用不锈钢,长度为16m,高度为1.8m,共计两处。
限高架的前一个路口处设置标志牌,共计3处。
渤海十路限高架以及渤海十五路道口封闭设施项目投资约80万元。
2、项目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临港经济区渤海十路限高架以及渤海十五路道口封闭设施项目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工作内容包含渤海十路与辽河道交口南北侧设立限高架两处、渤海十五路铁路道口南北两侧安装活动推拉门两处,限高架的前一个路口处设置标志牌3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计划工期为2017年3月11日至2017年4月9日,30个日历日。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要求配置项目经理一名,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5、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6、2014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投标人携带本企业的以下证件的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 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
2. 企业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5. 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6. 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4日(周六、日除外)
5.2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售价:招标文件(不含图纸)800元/本,图纸400元/套。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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