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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器械及设备公开招标今日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赤峰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器械及设备公开招标赤峰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器械及设备公开招标公告受赤峰市妇幼保健院委托,拟对其医疗器械及

赤峰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器械及设备公开招标

赤峰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器械及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受赤峰市妇幼保健院委托,拟对其医疗器械及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依法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一) 项 目 名 称:医疗器械及设备
项 目 编 号:NMAC201719

(二) 采购内容、分包情况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彩超等设备
 1批
 
2
 高档彩超等设备
 1批
 
3
 乳汁分析仪等设备
 1批
 
4
 产病床等设备
 1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标书购买须知: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和转让)。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格文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备案凭证》,设备属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登记表),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
明材料及生产厂家投标产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近一年内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
资金的凭证;供应商近一年内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
50号)。
(2)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胶装成册2套,资料提供齐全为报名合格。
本次项目只接受现场审核报名。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一) 时间:2017年2月8日起至2017 年2月12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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