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器械及设备公开招标
赤峰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器械及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受赤峰市妇幼保健院委托,拟对其医疗器械及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依法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一) 项 目 名 称:医疗器械及设备
项 目 编 号:NMAC201719
(二) 采购内容、分包情况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彩超等设备
1批
2
高档彩超等设备
1批
3
乳汁分析仪等设备
1批
4
产病床等设备
1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标书购买须知: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和转让)。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格文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备案凭证》,设备属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登记表),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
明材料及生产厂家投标产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近一年内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
资金的凭证;供应商近一年内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
50号)。
(2)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胶装成册2套,资料提供齐全为报名合格。
本次项目只接受现场审核报名。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一) 时间:2017年2月8日起至2017 年2月12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