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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部分路口安装完善交通信号灯配套设施项目二次招标今日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南和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部分路口安装完善交通信号灯配套设施项目二次招标南和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部分路口安装完善交通信号灯

南和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部分路口安装完善交通信号灯配套设施项目二次招标
南和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部分路口安装完善交通信号灯配套设施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70206_1056374738
开标时间:2017年02月21日09时00分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24170040002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2月21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1-1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1-2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A包:(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3)具备河北省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壹级及以上;(4)具备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壹级及以上;(5)提供本项目主要设备(摄像机、服务器、磁盘阵列等)生产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需明确具体型号),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6)需提供所投标产品与南和县现有交警指挥平台无缝对接证明原件并盖章;(7)检察机关出具得行贿犯罪检查结果告知函;(8)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B包:(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3)检察机关出具得行贿犯罪检查结果告知函;(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的产品与现在交警指挥平台无缝对接证明原件并盖章(盖章方式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与现有平台生产厂家共同在对接证明书上盖章)(5)厂家唯一授权书。(6)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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