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文昌昌洒至明月、明月至茂山、茂山至山雅及铺前大桥东延长线滨海旅游公路绿化及交安工程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发改审批函〔2015〕1022号、琼发改审批函〔2015〕1021、琼发改审批函〔2015〕1019号、琼发改审批函〔2015〕10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化及交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文昌昌洒至明月、明月至茂山、茂山至山雅及铺前大桥东延长线滨海旅游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全长约50公里,起于翁田镇岛东林场东风作业区附近,终点与文昌铺前大桥的起点相接。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路基宽24.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大中桥、其他构造物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本项目共分为4段,各段项目情况如下:
文昌昌洒至明月段起点位于翁田镇岛东林场东风作业区附近,接文昌“两桥一路”工程滨海旅游公路龙楼至昌洒段终点,终点位于翁田镇大高村北侧约0.8公里,与文昌明月至茂山滨海旅游公路起点衔接,路线全长12.49公里,全线设置大桥4座、中桥2座、涵洞41道,养护工区1处,港湾式公共汽车停靠站6处,改移机耕道路2处。
文昌明月至茂山段起点位于翁田镇大高村北侧约0.8公里,接文昌昌洒至明月滨海旅游公路终点,终点位于翁田镇的昌久村附近,与文昌茂山至山雅滨海旅游公路起点相接,路线全长12.5公里。全线设置大桥8座、涵洞34道,停车休憩区1处、养护工区1处,港湾式公共汽车停靠站6处,改移机耕道路2处。
文昌茂山至山雅段起点位于翁田镇的昌久村附近,与文昌明月至茂山滨海旅游公路终点相接,终点位于锦山镇的山雅村附近,与文昌铺前大桥东延长线的起点相接,路线全长12.425公里。全线设置中桥2座、涵洞35道。
文昌铺前大桥东延长线段起点位于锦山镇的山雅村附近,与文昌茂山至山雅滨海旅游公路终月铺前镇的西坑村附近,与文昌铺前大桥的起点相接,路线全长12.5公里。全线设置中桥2座、涵洞37道。
2.2本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5月,工期共计90日历天(具体工作安排及节点工期详见合同条款),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令为准)。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工作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工程、交安工程等,具体施工以经审批的施工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如下要求,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
(2)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
注: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与“名录”或投标要求资质与“名录”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不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