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北岭区片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招远市北岭区片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招远政采(泰和)2017-002号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包号项目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金额1招远市北岭区片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采购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供应商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拟投入的房源手续合法、产权清晰、无抵押、冻结、查封、权属纠纷等情况;
7、拟投入的房源区域为北以国大路东西延伸为界,西以西外环南北延伸为界,南至温泉路,东至河东路;
8、具有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自行开具)。多层楼型基准价不得超过4300元/平方米;小高层楼型基准价不得超过4100元/平方米;高层楼型基准价不得超过3900元/平方米;储藏室(17?以上)基准价不得超过5000元/平方米;储藏室(17?以下)基准价不得超过3000元/平方米。
四、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