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西安航天发动机厂的委托,就下列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货物名称:起重机
1包:10台 2包:31台 3包:21台
2.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以从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备起重机生产能力的企业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针对本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特种设备(起重机)制造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特种设备(起重机)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5)投标人需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6)提供投标人2014年01月01日以后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02月09日起至2017年02月15日,每天8:30-11:30时,13:30-16:30时止(法定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