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委托,对【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高拍仪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福顺恒〔2016〕政招字第A-243号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招标范围: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高拍仪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中标供应商获取的有效供货资格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17年12月31日。
5.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且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的国内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为三证合一的,应提供三证合一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③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及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子公司;
(3)均为同一家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子公司。
④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编制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③条和第④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⑤同一自然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⑥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委托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将所投产品到烟草行业专卖系统承建商(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处检测验证,并由系统承建商出具设备验证报告。检测通过的方可参加投标。未按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15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