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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金陵分公司运行二部中石化金陵分公司运行二部采购总硫分析仪总硫分析仪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中石化金陵分公司运行二部委托,对中石化金陵分公司运行二部采购总硫分析仪 20160920所需总硫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

 受中石化金陵分公司运行二部委托,对中石化金陵分公司运行二部采购总硫分析仪 20160920所需总硫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70306-3809-134-B1
2.项目内容:中石化金陵分公司运行二部采购总硫分析仪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隔爆型 1.0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11月30日,金陵物装仪表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报申请。
6.2 投标文件不存在弄虚作假,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6.3 营业执照有效(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4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投标人应承诺负责外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
6.5 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
6.6 投标人必须取得投标相应品牌产品代理证或项目授权证书。
6.7 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8 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在参加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企业不存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情况、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进入破产状况,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9 投标人所提供的总硫分析仪必须是原装进口的主流在线过程分析仪表,必须提供仪表样本和原产地证明文件。应至少有3年内3套在国内柴油加氢装置或同类装置上连续运行一年以上的应用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列出符合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 和使用人出具的产品良好使用记录证明及合同复印件。
6.10 投标产品的厂家必须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符合招标产品要求的生产设备,研发和检测设备。请提供材料说明。
6.11 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须含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部分)净利润大于零。(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6.12 对装置运行有预期性危害的或产品与技术规格书重大偏离
6.13 1、必须满足设计规格书要求,对技术要求必须逐条应答并说明 。2、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3承诺项目投用稳定后需进行达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可由双方在中标后技术协议签订中加以规定。并附本次招标投标产品型号(一览表)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02月10日13时至2017年02月1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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