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新校区规划设计方案征集、施工图设计项目现对外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新校区规划设计方案征集、施工图设计项目
(2)项目编号:DFGC20170052
(3)项目地点:盐城市大丰区高新技术区,项目四址:南至幸福路景观带,西至福成路,北至飞达路,东至沪丰路
(4)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30亩,其中教学区140亩,运动区100亩,生活区60亩,教工生活区30亩,拟建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0.3万㎡。
(5)项目成果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方案送审稿,3天内按招标人要求修改、完善提交最终方案,40日历天内完成后续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图审机构审查。
以上时间安排不含方案讨论、评审会议及等待甲方回复意见的时间,每一阶段工作都应自甲方书面意见送达后方能进行,并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工作进度,并确保通过最终审查。
(7)资金来源:自筹
(8)合同估算金额:约514.5万元
四、标段划分、招标范围:
(1)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
(2)招标范围: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新校区规划设计方案征集、施工图设计项目,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的配合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幕墙、暖通、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监控、广播系统、会议系统、网络、通信、燃气、消防、建筑节能设计、室外配套<含道路、绿化景观、亮化照明、管线综合等>等各专业工程设计。
五、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至少应具备下列主体资格:
(1)投标人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组成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已在本单位注册。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与设计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组成人员由意向投标人按本项目规模、特点、评标办法的要求进行配置。项目组成员至少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工程造价等专业技术人员。
(3)投标人企业业绩: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符合下列条件的同一设计合同的整体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实施业绩,投标时至少须提供设计合同原件。
业绩条件 要求
建设性质 新建
项目类型 公共建筑工程,不包含住宅、厂房、车间、构筑物
项目规模 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m2(或总投资额不低于3亿元)
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指标,则投标时还须提供能反映上述指标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须确保明确无歧义,如因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不全面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后果自负,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5)本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单位参加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网上获取时间: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16日




